区块链电子凭证存证平台 区块链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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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存证具有法律效应吗?求推荐数据存证平台

电子数据存证

从字面上做简单的理解就是:将电子数据证据信息保存在安全稳定的数据库中,以便在需要予以调用,同时它还采用了特定的技术以便能将这种过程通过数据予以记录,来证明特定时间的电子数据的状态,也可来证明电子数据在存储后并未被篡改。

目前市面上的电子存证分为2类,第一类是公证机构提供的存证服务,客户将需要进行存储公证的电子数据送至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在收到电子数据后出具公证文书;第二类是第三方存证机构提供的存证服务,它的服务模式一般是:客户将电子数据发送至第三方存证机构,付费申请存证机构的存储业务,第三方存储机构在收到并存储电子数据后,向客户出具《电子数据保全证书》。

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

电子存证的意义在于证明所存储的数据在特定时间的状态,保证该数据在存储后无丢失且未被篡改,保证其真实完整性。它主要应用于知识产权证明、电子票据、电子档案等领域。

但在争议发生时,作为证据,两种不同类型电子存证效力也因存证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由公证机构依据法定程序所出具的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所接收并存储的电子数据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由此可见,公证机构提供的数据存证服务是对用户最有力的保障。

但是,电子存证只能证明数据在存储后的状态,只能证明静态的结果,但无法证明结果产生前,动态的过程。

比如:对于电子合同的存证,它仅仅代表所存储的电子合同并未被修改,但是对电子合同的签署以及它是否具有法律上成立的证明却无能为力。

解决方案——电子公证

那么随着越来越的行为发生在数字世界中,如何证明数字世界中动态行为的真实性——电子公证技术,是可靠的解决方案。

电子公证是保障电子环境下发生的法律行为真实性的,可靠证明技术,是信息安全技术与公证法律服务进行深度融合。

从技术角度论述,电子公证是基于可靠信息和安全技术的综合应用,以确认并保证特定电子数据从数据生成、数据传输、数据存取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的真实、可靠且不可篡改的一种技术实现方法。

从法律角度论述,电子公证是利用可靠的信息和安全技术方法,对发生在电子环境中的特定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进行有效的判断和确认,并让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公证处)在必要时可就此真实性提供公证证明,将技术真实输出为法律真实的一种公证法律服务方式。

通过契约互联电子公证,实现了各种电子环境的对特定法律行为“不可篡改、无法伪造”、“除了真实,无有其他”的法律效果,有效地解决了数字世界中数字行为真实性证明的难题,是公证法务服务与电子信息技术的第三次结合创新。

优化营商环境 解密区块链证据存证、核验的技术原理

区块链证据

存证、核验

电子数据的存证技术原理,简而言之就是把某一电子数据予以保存,用以证明该电子数据在某一时间点的存在。区块链存证方式就是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哈希值运算后,将所形成的哈希值摘要上传区块链加密保存,而不上传原始数据本身。

原始数据仍存储在本地具有被修改的可能,法官如何确认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与原始数据一致未被篡改呢?链上数据又有没有可能被篡改呢?

这就要从 区块链存证的技术原理 说起。

加密存储

区块链存证证据并不是存储电子数据本身,而是将 电子数据对应的哈希值 存储于区块链,又称哈希值上链。哈希算法是单向加密函数,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很难被破译,任何一个原始数据(及其完全等同的复制件) 有且只对应一个哈希值 ,哈希值也因此被称为“数据指纹”。对原始数据的任何修改都会导致其哈希值的变动,从而无法通过后续的核验比对。

多节点分布式存储

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即在一个分布有多个节点的系统中, 每个节点都独立保存和更新数据 ,没有维护各节点的中央机构,各节点通过共识机制对数据更新进行确认,由此保证链上数据不被篡改。

举个例子:

有个村子原来由村会计记账,村长保管账本(中心化记账),但会计和村长为私利串通做假账,村民无可奈何。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去中心化)后,改为公共账本,全村人手一份账本,村中每发生一笔账目,都要广播给全村人知道,村民再将该笔账目计入自己的账本中。

若51%以上的村民确认这笔账目有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成共识,该笔账目就会被计入公共账本中,同时全村人都会将该笔账目添加到自己保管的那份账本中。

若该笔账目有假,则无法通过全村的共识确认,将会被作废。公共账本以多数村民手中一致的版本为准。

链式数据结构

区块链上的数据单元是“区块”,后一个区块除了记载一般数据,还包裹了上一个区块的哈希值,如此传递、环环相扣成“链”,而且电子数据存储于区块链附有时间记录,具有时序性,这使得 任何一个区块无法被单独修改 ,且随着时间经过,修改链上数据的难度和成本也直线提升。

聚焦案例

该技术被应用到我院首例“区块链证据核验”案件中。

银行与贷款人签订电子合同后,银行业务系统 使用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哈希计算程序对电子合同文件等相关电子数据自动进行哈希运算,形成相应哈希值后将哈希值上传至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存证 。双方发生纠纷后线上立案时,银行 在线提交 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

此后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法院当场对银行所提交的 电子证据再次进行哈希值运算后,将所得出哈希值与区块链存证平台上的哈希值进行比对 ,得出“该证据自上链之日起未被篡改”的核验结果,由此辅助法官快速判断该证据自上链后是否被篡改,进而对其真实性做进一步认证。

区块链存证及其核验技术的运用,有效解决了 在线诉讼 中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 的难题,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存证、举证和质证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大幅提高了法院的认证效率,审判质效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法条速递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 【区块链技术存储数据的效力】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条 【区块链技术存储数据的审核规则】 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断: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 【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 当事人提出电子数据上链存储前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 【区块链存储数据真实性补强认定】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致谢:在此特别感谢腾讯集团法务综合部法律创新中心产品总监蒋鸿铭先生对本文撰写的指导和支持。

区块链存证是怎样应用的?

为了满足川渝两地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诉讼服务需求,我们的区块链存证技术将在川渝两地跨域立案、信访联控、线上诉讼、联席会议等各项合作中发挥存证、认证、取证等一系列作用,使得远距离、无接触合作变得更规范、便捷、高效。为川渝高院实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提供助力。

简单介绍一下区块链存证的应用——“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

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通过与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仲裁机构、互联网法院等合作,实现链上存证、链上取证、链上出证,降低电子数据证据保全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取证及证据认定,提高司法证据保全领域的诉讼效率。

目前,“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的证据溯源模式已得到北京、厦门、广州、深圳等多个法院认可,且已有部分银行及国企已开始采用“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

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区块链存证系统“IP360”实现无缝对接

近日,IP360 平台证据已与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完成对接,提交的证据可通过IP360 平台提供证据后提交北京互联网法院平台。

自9月25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就京东公司侵害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做出判决。本次判决中,法院对真相科技提供的IP360取证数据证据予以采纳,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

此次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首次依据区块链存证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也为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完成对接打下了好的基础。

但在全国范围内,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件“区块链+存证”被法院认可的案件。

随后,在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随着杭州、北京、广州等地互联网法院的相继设立,区块链存证系统无疑是互联网法院构建过程中的最大亮点。在传统电子数据本身容易被篡改的情况下,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存储技术”具有不可逆、不可篡改等特性,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将业务规则抽象为数字化合约,嵌入blockchain执行,并可以被校验,保证了每一步都严格按照事先设定的流程进行,进而确保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在中文在线胜诉京东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便是通过区块链存证系统“IP360”进行的在线取证。据了解,该系统是基于真相科技旗下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自主研发的存证确权平台。携手公安部、司法鉴定、公证处等机构,线上即可完成对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定,极大提高诉讼效率。

相比传统诉讼方式,“区块链存证”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升级下,以后的诉讼解决只会更加公正,高效。

区块链电子证据效力,微版权如何用区块链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国知局认可区块链电子证据效力区块链电子凭证存证平台,微版权可以提供区块链确权存证、侵权监测、网络取证等服务区块链电子凭证存证平台,全面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易保全旗下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微版权,微版权能将摄影用户主体信息、存证时间、存证过程和存证内容等信息生成唯一对应区块链电子凭证存证平台的数字指纹,加密存储到区块链上,并生成全局监督摘要,同步到公证处、仲裁委等机构官网,接受公众监督查询,数字指纹和全局监督摘要会记录在区块链确权证书上。

同时,微版权可提供在线版权登记服务,用户通过微版权官网可在线申请由版权局出具的版权证书,包括纸质版权证书和数字版权证书,最快1天即可出证。帮助用户节约申请成本,提高版权登记效率,第一时间快速获得作品权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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