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区块链存证 银行区块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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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聊到了银行监管区块链存证,以及银行区块链业务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区块链存证是怎样应用的?

为了满足川渝两地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诉讼服务需求,我们的区块链存证技术将在川渝两地跨域立案、信访联控、线上诉讼、联席会议等各项合作中发挥存证、认证、取证等一系列作用,使得远距离、无接触合作变得更规范、便捷、高效。为川渝高院实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提供助力。

简单介绍一下区块链存证的应用——“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

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通过与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仲裁机构、互联网法院等合作,实现链上存证、链上取证、链上出证,降低电子数据证据保全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取证及证据认定,提高司法证据保全领域的诉讼效率。

目前,“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的证据溯源模式已得到北京、厦门、广州、深圳等多个法院认可,且已有部分银行及国企已开始采用“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

技术探路进行时:区块链试水互联网金融纠纷处理

金融数字化正在替代传统的信贷模式。然而,自动化的信贷审批为金融机构带来效率与便利的同时,快速增长的信贷笔数也为其带来了后端逾期纠纷处理的压力。

金融机构自行开展的催收效果不佳,而与第三方催收机构合作又难以管理其规范催收,这导致暴力催收时有发生的情况,始终是悬在机构们头上待解的难题。针对这一行业“顽疾”,区块链技术正在尝试提供解决方案。

智能合约改造业务全流程

“小额、分散”是普惠金融深入发展的重要目标,但传统催收模式无论是从成本与操作难度上,显然与当下互联网金融的需求无法匹配。

近十年来,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迅速。银保监会2015 2021年数据显示,消费类贷款占整体贷款业务规模的比例长期占据人民币贷款总余额的两成以上,且该占比呈现总体增长趋势。而根据《2021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2021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8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35亿元。

以代理律师与借款人沟通协商的实践情况为例,一般情况下还款意愿较低的逾期借款人法律意识淡薄,进行财产转移等逃避债务的手段并不少见,因此普通电话、短信催收并无太多效果。但是,在接入法院司法区块链系统后,当事人登录法院网站可以查到区块链上的借款证据存证,无论是从效率还是背书能力上,都会对这一类借款人形成信用惩戒压力。更重要的是,在发生逾期之前,由于区块链存证证据具有不可篡改等特性,可以起到督促链上主体诚信守约的效果。

最高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的一则案例显示,自然人杨某与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银消金”)在“杭银金融”App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杨某未按时还款,杭银消金多次催讨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的接入方,杭银消金与杨某签订的合同早已同步至司法区块链。客观事实清晰,承办法官开展异步调解,杨某无法抵赖后同意还款,案件7天内办结。

据最高法介绍,2018年9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上线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平台。截至2022年4月,上链数据总量超56.9亿条,调取电子证据9700余条,相关案件调撤率超98.7%。

据马上消费金融方面透露,目前该公司已经基于自身区块链技术,对调解平台自动生成的电子律师函、客户在线调解实时确认的调解函材料进行上链存证。“区块链证据的公信力,解决了司法诉讼过程中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的问题,支撑企业高效清收不良资产,尤其能提升小额批量的赋强公证、调解,甚至提升执行查控环节的存证、处理、审理效率。”

跨链互通有待进一步落地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司采取的模式是,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业务提供全流程电子存证服务,立案时提供电子存证报告以证明全流程数据的真实未篡改。“这也是当前常见的模式,其优势在于适应面广,可在符合管辖权规定的多家法院或仲裁委开展诉讼或仲裁服务。不足之处在于,初期需要与法院及仲裁委沟通确认电子存证报告的有效性,具体立案时复核每个案件对应的电子存证报告需要时间。”

同时,上述负责人也不掩饰他们对新兴技术的期待:对于司法区块链,消费金融业务与法院主导的司法区块链结合,在逾期还款纠纷提交法院立案时,消费金融公司可直接授权法院上链获取业务全流程的资料,有效简化证据资料提交流程,确保证据资料真实性,提高证据链效力及证据资料复核效率,实现快速立案、高效审理。“通过该技术实现资料提交与对接,有望进一步加大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 解密区块链证据存证、核验的技术原理

区块链证据

存证、核验

电子数据的存证技术原理,简而言之就是把某一电子数据予以保存,用以证明该电子数据在某一时间点的存在。区块链存证方式就是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哈希值运算后,将所形成的哈希值摘要上传区块链加密保存,而不上传原始数据本身。

原始数据仍存储在本地具有被修改的可能,法官如何确认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与原始数据一致未被篡改呢?链上数据又有没有可能被篡改呢?

这就要从 区块链存证的技术原理 说起。

加密存储

区块链存证证据并不是存储电子数据本身,而是将 电子数据对应的哈希值 存储于区块链,又称哈希值上链。哈希算法是单向加密函数,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很难被破译,任何一个原始数据(及其完全等同的复制件) 有且只对应一个哈希值 ,哈希值也因此被称为“数据指纹”。对原始数据的任何修改都会导致其哈希值的变动,从而无法通过后续的核验比对。

多节点分布式存储

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即在一个分布有多个节点的系统中, 每个节点都独立保存和更新数据 ,没有维护各节点的中央机构,各节点通过共识机制对数据更新进行确认,由此保证链上数据不被篡改。

举个例子:

有个村子原来由村会计记账,村长保管账本(中心化记账),但会计和村长为私利串通做假账,村民无可奈何。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去中心化)后,改为公共账本,全村人手一份账本,村中每发生一笔账目,都要广播给全村人知道,村民再将该笔账目计入自己的账本中。

若51%以上的村民确认这笔账目有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成共识,该笔账目就会被计入公共账本中,同时全村人都会将该笔账目添加到自己保管的那份账本中。

若该笔账目有假,则无法通过全村的共识确认,将会被作废。公共账本以多数村民手中一致的版本为准。

链式数据结构

区块链上的数据单元是“区块”,后一个区块除了记载一般数据,还包裹了上一个区块的哈希值,如此传递、环环相扣成“链”,而且电子数据存储于区块链附有时间记录,具有时序性,这使得 任何一个区块无法被单独修改 ,且随着时间经过,修改链上数据的难度和成本也直线提升。

聚焦案例

该技术被应用到我院首例“区块链证据核验”案件中。

银行与贷款人签订电子合同后,银行业务系统 使用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哈希计算程序对电子合同文件等相关电子数据自动进行哈希运算,形成相应哈希值后将哈希值上传至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存证 。双方发生纠纷后线上立案时,银行 在线提交 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

此后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法院当场对银行所提交的 电子证据再次进行哈希值运算后,将所得出哈希值与区块链存证平台上的哈希值进行比对 ,得出“该证据自上链之日起未被篡改”的核验结果,由此辅助法官快速判断该证据自上链后是否被篡改,进而对其真实性做进一步认证。

区块链存证及其核验技术的运用,有效解决了 在线诉讼 中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 的难题,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存证、举证和质证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大幅提高了法院的认证效率,审判质效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法条速递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 【区块链技术存储数据的效力】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条 【区块链技术存储数据的审核规则】 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断: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 【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 当事人提出电子数据上链存储前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 【区块链存储数据真实性补强认定】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致谢:在此特别感谢腾讯集团法务综合部法律创新中心产品总监蒋鸿铭先生对本文撰写的指导和支持。

区块链是怎样应用于存证领域的?

区块链技术具有难以篡改、易于追溯等优势。

从本质上讲,区块链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比如我们“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就是我们契约安全合规风控方案的核心技术,可实现电子合同签署、存证、司法鉴定、争议纠纷在线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线上处理。

多年来我们也在不断打磨自身产品,全方位布局智能化。我们的电子合同SaaS产品功能,在原有实名认证和合同签署的两大核心功能基础上,增加了组织管理、审批管理、印章管理、合同起草、合同模板管理、公证存证六大模块。较早前,我们还发布了手写笔迹识别、碎片化存储机制、文印安全防伪等多项技术。此外,针对线上司法处置通道缺失、电子证据效力认定标准不一等问题,我们推出了“实槌”保全系统,以实现证据保全、实时出证,在为客户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同时,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法律保障服务。

浙江绍兴判决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刑事案件

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13日间,被告人王某某在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等地,虚构“找不到老乡、钱包丢失”等理由,以“借款”方式骗取他人财物176起,共计骗得人民币9993元。

本案被害人众多、分散于全国各地,且单笔犯罪数额小、数量多,如果将相关证据通过传统的光盘形式记录并在公、检、法之间流转,将可能发生光盘毁损导致的数据丢失,或光盘内数据被篡改等情况。

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加密存储,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案件办理过程中,上虞区司法机关联合蚂蚁区块链团队,以区块链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并通过后期hash值比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证据的流转和比对贯穿于侦查、公诉、审判全过程,也得到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一致认可。

上虞法院刑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区块链是一种防篡改、可追溯、共享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利用区块链进行加密存证早在2018年就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确认,并已有了民商事案件的判决运用,但在刑事案件上的运用尚属全国首例。”

此案成功判决,对于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数据存证和审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阶段,上虞法院还将与蚂蚁区块链积极 探索 “IOT+区块链”技术,打造可信数据采集设备,将设备计算的数据实时上链,保障存储、传输环节的真实、安全、可靠,推动电子数据真实性向源头延伸。

写到这里,本文关于银行监管区块链存证和银行区块链业务的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你还想更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 #银行监管区块链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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