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纪检监察区块链建设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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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聊到了纪检监察区块链建设,以及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2022大学新增专业有哪些

2022年新增31个专业介绍如下:

国际税收、国际经济发展合作、纪检监察、铁路警务、劳动教育、科学史、行星科学、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智慧能源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智慧水利、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

碳储科学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智能运输工程、智慧海洋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木结构建筑与材料、生物育种科学、湿地保护与恢复、智慧林业、海关稽查、慈善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各大院校新增具体专业介绍

电子科技大学

学校2022年增加了招生计划数,提升了填报电子科技大学考生的录取率。

新增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双A”联合学位实验班)。学生有两次转大类转专业机会,转出不设门槛。

华东师范大学

2022年学校在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等5个专业启动“强基计划”。

另外,学校开设首个医学门类本科专业“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列入2022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年学校继续施行“专业类+专业”并行的招生模式,设有15个专业类与13个专业。今年新增“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纳入到计算机类专业进行招生。

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保持稳定,招生计划总数保持在5070人。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共有75个本科专业(19 个大类)面向全国招生,今年新增人工智能、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土地资源管理3个专业。

原建行行长刘桂平担任央行副行长,央行“一正六副”格局再配齐

见习记者丨曾仰琳

现年54岁的原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履新,上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11月27日,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工作调动,刘桂平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刘桂平的上任使得央行领导班子“一正六副”格局再次配齐。

据了解,以往央行的领导配置通常为“一正五副”,2018年8月,刘国强、朱鹤新上任央行副行长,打破了这一格局,让领导班子形成“一正六副”的结构。

朱鹤新在2020年3月被正式任命为中信集团党委书记,使得央行副行长一职再次空缺。

据中信集团官网显示,2020年3月20日,中信集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朱鹤新被正式任命为中信集团党委书记。随后的4月10日,中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官网公告显示,国务院正式免去朱鹤新央行副行长一职。

刘桂平接替朱鹤新担任央行副行长一职,使得“一正六副”格局再现。其中,易纲为行长、郭树清、陈雨露、潘功胜、范一飞、刘国强、刘桂平为副行长。此外,徐加爱为中央纪委驻央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桂平在建设银行任职期间对银行的创新颇为关注,在此前的10月21日,他以建设银行副董事长、行长的身份出席2020年金融街论坛年会,并发表了主题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银行创新》的演讲。

刘桂平在演讲中提到,“快速普及的移动互联网和呼之欲出的物联网不断颠覆我们对传统银行的认知。银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概念,而是一种服务形态,无感无形、无界无限、无处不在,唯有大胆设想,激发创造,勤于思考区块链、物联网、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对金融服务的影响及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才能在 科技 创新上胜人半目,开风气之先河。”

建设银行表示,“本行董事会对刘桂平先生在其任职期间,坚持稳健经营,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推动本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给予高度评价;对于刘桂平先生在推动实施‘三大战略’、推进数字化经营常态化运行、打造智能化管理运营体系以及精细化管理机制、支持抗疫复工复产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深表谢意。”

附刘桂平个人履历

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

1989年至2014年,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持工作),广东省肇庆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东莞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福建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福建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零售产品部负责人

2014年至2016年,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6年至2019年,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9年至2020年,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

2020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卞靖:立足新发展阶段正确理解三次分配

当前, 社会 各界对于三次分配的解读很多,其中也包括一些片面理解和误读。应从基本内涵、发展态势和功能定位等三个维度,来全面客观地理解和认识三次分配。

从基本内涵看,三次分配是基于自愿原则而非强制性的分配。三次分配是相对于以市场主导的初次分配和以政府主导的再分配而言的,其突出特征是基于自愿原则而非“逼捐”,是 社会 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爱心、道德、文化等力量的推动下,以捐赠、资助、志愿者行动等慈善方式,对资源和财富进行的分配。我国慈善文化源远流长,“仁爱”“兼爱”等思想由来已久,学田、社仓、义庄、义塾等活动传承千年。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发挥三次分配作用,既是 社会 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慈善精神的 历史 传承。

从发展态势看,三次分配是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而非“均贫富”的分配。三次分配是先富群体对尚不富裕群体或遇到暂时困难群体的一种扶持和资助,是在前两次分配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配置 社会 资源的过程,也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整个 社会 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有能力做公益慈善、有意愿资助他人的群体规模越来越大,为 社会 作出更多贡献的内在需求和主观意愿持续增强,从而为有效开展三次分配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发展基础。特别是近年来,慈善公益组织在脱贫攻坚以及抗击疫情、救灾抗灾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认可度越来越高。

从功能定位看,三次分配是补充性辅助性分配而非“成为主流分配方式”。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意味着将三次分配上升到“基础性制度安排”的高度。但是,这绝不代表着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为主的基本框架会改变,三次分配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补充和辅助,无法替代市场和政府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接受捐赠总额占GDP的比重仅约0.2%,即使是美国,占比也仅2%左右,无论是从占比规模看,还是实际贡献看,三次分配均不可能替代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成为分配的主要方式。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站在新的 历史 起点,三次分配也面临着新的要求、承载着新的使命。

三次分配的工作重点从“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扶助”转变。当前,我国已消除绝对贫困,实现了吃穿不愁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的基本保障。因此,慈善工作的重点也应在解决困难群体基本生存的基础上,转向消除贫困根源、提升自我造血能力等方面。在助老、助残、助医、助困等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内生动力,实现由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帮扶的转变。

三次分配的参与主体从“小众群体”向“全民大众”转变。随着 科技 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公益”模式的应用普及,“线上慈善”“指尖慈善”等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迅速发展,捐赠内容也不仅限于传统的资金和物品,购物、走路、看新闻、听音乐等各种活动都可以转换为爱心。这不但极大拓展了参与慈善活动的方式渠道,也大大降低了民众参与慈善活动的门槛,慈善工作更贴近日常生活,参与慈善活动的主体也正从企业和企业家转向 社会 大众。

三次分配的管理方式从“传统式管理”向“现代化监管”转变。近年来,我国慈善机构数量、捐赠金额、从业人员等均实现较快增长,公益项目的业态模式和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但是制度体系不完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不健全、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也愈发凸显,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更好地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模式,实现对我国慈善事业制度体系、监管方式、治理机制等方面的现代化改造,不断提高慈善事业的规范性、精准性、公信力和透明度,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三次分配需结合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精准对接需求,完善激励机制,健全监管体系,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 社会 正确理解和认识新发展阶段背景下三次分配的重要意义、科学内涵和积极作用,破除认识误区。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知识,持续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感召力。加强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引导,鼓励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到养老院、孤儿院、福利机构等参与公益活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发展。

完善激励机制,持续扩大参与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境外依法向慈善组织捐赠的慈善物资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政策衔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慈善服务, 探索 知识产权、技术、股权、有价证券捐赠等新型捐赠方式,完善慈善捐赠的价值评估及相关配套机制, 探索 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

健全监管体系,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结合《慈善法》修订工作,细化与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机衔接。加快实施“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 探索 构建智能化数字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慈善行业组织在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监管、调解行业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和 社会 公众等共同参与、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健全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章程规定,细化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2年第6期,作者: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卞靖)

写到这里,本文关于纪检监察区块链建设和的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你还想更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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